热线电话:17782797686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

主营: 法律服务,案件代理,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天助网 > 商铺首页 > 供应信息 > 企业税务风险-威能律师事务所-企业税务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
第7年 |    
企业等级: 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 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 陕西 西安
联系卖家: 吴经理 女士   
手机号码: 17782797686
公司官网: weineng2018.tz1288.c..
公司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曲江街道登高路旺座曲江F座2701室

企业税务风险-威能律师事务所-企业税务

询盘留言|投诉|申领|删除 产品编号:467648056                    更新时间:2021-12-19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法律服务,案件代理,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 公司官网:http://weineng2018.tz1288.com
  • 公司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曲江街道登高路旺座曲江F座2701室
业务热线: 17782797686 ( 吴经理 女士)     
  • 产品详情
  • 供货总量 : 不限
  • 价格说明 : 议定
  • 包装说明 : 不限
  • 物流说明 : 货运及物流
  • 交货说明 : 按订单
tao税罪

        纳税是一个企业应尽的义务,但还是有很多人试图钻法律的空子,企业税务,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会构成罪。那么构成罪单位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呢?

        (1)罪违反了国家的税收征管法律法规,企业税务风险,破坏了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

        (2)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以及扣缴义务人采用上述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企业税务登记,包括个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逃避履行纳税义务,谋取利益的目的。因过失造成欠税、漏税的行为,不构成罪。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拥有的法律团队,提供的法律服务,擅长企业挂牌、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各类案件代理,企业税务办理,期待与您的合作。

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中还涉及的税务问题有哪些呢?

1、股权转让协议如果发生变化,双方当事人如果因此解除了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款,股权又重新回到了原始的状态时所缴纳的税款也不能要求退回,因为交易行为已经实际发生了,不能因此而要求税务机关退回税款。

2、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如果因一方违约而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也要征收税款,因为这是因财产转让而实际获得的收入,如果当事人不缴纳税款则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漏税,而被处以罚款或者缴纳滞纳金。

3、如果股东是以非货币财产出资而形成的股权转让的话则需要承担二次征税的义务。因为以非货币财产投资而形成的股权转让存在两个交易行为,一个是非货币财产转让行为,一个是股权转让行为,两个行为都需要征收税款才是合法合规的。

4、股权转让过程中还存在其他一些税收问题,股权转让人在转让之前需要多加注意,才能顺利完成股权转让行为,也不会遭受税务机关的惩罚而遭受更多更大的损失。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拥有的法律团队,提供的法律服务,擅长企业挂牌、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各类su讼代理,期待与您的合作。

企业从中国境外购进货物发生了支出,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凭证都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ju关于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规定,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法票或者具有法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企业所得税税费缴纳凭证和除企业所得税税费凭证之外的其他税费凭证作为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税务风险-威能律师事务所-企业税务由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提供。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实力不俗,信誉可靠,在陕西 西安 的法律服务等行业积累了大批忠诚的客户。威能律师事务所带着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不断的完善创新理念和您携手步入辉煌,共创美好未来!同时本公司还是从事企业律师,西安常年企业法律顾问,企业法律服务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
首页 | 公司概况 | 供应信息 | 采购优选 | 公司资讯 | 企业图集 | 联系我们

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 电话:029-89138957 传真:029-89138957 联系人:吴经理 17782797686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曲江街道登高路旺座曲江F座2701室 主营产品:法律服务,案件代理,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Copyright © 2024 版权所有: 天助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91121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天助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